标准说明
本标准适用于考试、考查课试卷卷面成绩分析与总评成绩分析。
试卷分析
1.试卷指各课程学生期中、期末考试试卷。标题部分要标明学科名称、学年度、期中或期末试卷。标明课程类型(必修课或选修课)。
2.试题的覆盖面
内容占本学科本课程《课程标准》要求的百分比,是否涵盖全学期的或阶段的教学内容、教学进度要求等简短说明。教学内容共分几大部分,各占多少比例要简述之。
3.试题的难易程度的分析,试题的难易程度的设计和要求。
成绩分布
应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,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,缺考人数及原因。
各个分数段的人数及比例。
要求绘出直观图进行表示
如柱状图或正态分布曲线图等表示;可参见例图:
成绩分析
1.从教的方面,分析贯彻大学教学原则、教学方法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情况,备课、上课、课外辅导等基本环节的运行等。
2.从学的方面,分析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动机、学习态度、课堂表现、课外复习等情况。
3.学生对基本概念、基础知识、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分析。
4.努力方向与教学的建议。
五、教师签名
任课教师需亲笔签名,注明时间。
以上标准自修订之日起执行,2011年6月。